你好,我父母从我出生两个个月就离婚了,长那么大我没见过父亲一眼,父亲也没给过我一分钱,我跟着妈妈改嫁,不过我名字还是跟在我亲生父亲户口本哪里,请问我有义务要赡养我父亲吗?如果要赡养原因是因为我的名字还在亲生父亲户口本哪里吗?要是我去把我的名字从亲生父亲户口消除了,改到我继父那里,那么我还需要赡养我亲生父亲么?
2025-02-19 02:55尊敬的客户, 您所询问的问题涉及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应当承担一定的赡养责任,但这个责任并不是非得履行不可。 首先,关于您的名字是否需要更改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如果您想将名字更改为继父的名字,并且当地规定允许这种变更,那么您有权按照规定进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继承权或其他权利方面,可能需要遵循其他法律规定或协议。 至于赡养问题,虽然您没有见过父亲,也没有得到过他的经济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实际上,很多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困难,包括经济上的困难,但他们仍然应该尽自己所能给予帮助和支持。此外,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子女都必须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规定。 最后,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有关赡养义务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