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8年9月公司未按最低保障工资发,只给我发了700多元,我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后公司只补发了工资但不补偿我提起劳动仲裁。后来仲裁委给我打电话让我撤诉,说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的。请问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回答数:826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有权获得补偿的,建议您不要撤诉,即使劳动仲裁没有支持您的请求,你可以在仲裁结束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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