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我欠A一笔钱,但A将借据转给B以此来平账。但我和B完全没有业务来往,请问这个合法吗?
2024-10-28 16:35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已经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且没有其他约定,则该债务关系已经解除。因此,您和B之间不存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您认为B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建议您首先与B协商解决,看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