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婚内从别人那借钱给老公,共借了3万,后来当事人自己的钱借给对方4万,口有答应每天给利息,有聊天记录,对方给了几天利息,后来钱借给男方后就没有支付利息了,对方今年补写了欠条,日期是17年10月份,共7万没有约定利息,有转账记录,18年7月份双方离婚,现在对方不还钱,想请福州市的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可以接受5000左右的律师费
2026-01-12 16:5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时间,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利息。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偿还了一部分本金或者利息,那么这部分还款也应该在总金额中扣除。此外,如果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债务,且该款项属于共同财产,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