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经营一家工厂,对方有一家镀锌厂,对方从当事人厂里拉货,合计有9.98万元,其中3万元的欠条是对方本人打的,有价值6万多的货物是对方的工人从当事人处拉走,打的欠条,未签当事人的名字。一审法院是永年区人民法院,对方在法庭上承认6万多的货是其工人为其拉的,但是否认欠这个钱,并且主张当事人欠自己镀锌费。但是并没有提供证据。一审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当事人3万多的货款,另外6万多没有获得支持。现在当事人想要提起上诉,看看能否要回另外6万多,律师费用告知5000到1万左右,当事人想跟律师沟通下,希望律师尽快联系。当事人一审委托过律师,二审在考虑要不要更换。
2026-01-12 15:20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我建议您尽快与您的律师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如果需要,您可以直接向律师咨询具体的问题或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期待与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