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人,今年2月27日,通过中介链家,看中天津的一套房子,签了协议,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因业主有尾款39万还没有还,需要等业主还清尾款,才能去房产局打协议,中介告诉我们说,银行通知业主5月3去还款,最早5月22日才能打协议,因此也一直没有网签。可是4月1日,天津出台了严厉限购政策,外地人需要缴纳两年社保才能买房,我就失去了在天津购房的资格,这种政策属不属于不可抵抗因素,合同上说,遇到不可抵抗因素可以协商和平,三方无责任解约。可中介告诉我,业主说定金不退,后来又说退,等他房子啥时候卖了给我解决定金的事,我们这周四去天津,业主也不给我们见面,电话也不接我们的。
2024-09-15 04: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中介链家签订的协议属于一种房地产交易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行为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则该合同是有效的。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您提到的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不过,具体的判断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合同的具体条款、政策的变化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是否对合同当事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等因素。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定金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退款条款,那么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处理。但是,如果您认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另外,由于您可能面临无法在天津购房的情况,建议及时与中介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