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一处厂房,出租给别人,但合同上写的时间不符合,写的是7月1号,但他现正在装修,付了一部份定金,我现不出租给他,该怎么办?
5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承租人之间存在一份未到期的租赁合同。然而,在合同中规定的起始日期为7月1日,并且承租人在合同生效后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作为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解释清楚。与承租人沟通解释合同条款,说明该条款不适用于当前情况,并要求他们按照新的起始日期进行付款。 提供证据。提供之前签署的合同副本或相关文件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并强调该条款在当时并未生效。 谈判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来解决问题。这可能包括调整租金或其他补偿措施以换取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 保留所有证据。保存所有的沟通记录、协商过程中的邮件、短信等信息,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使用。 重要的是要保持专业和耐心,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