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名字只写他的,他可以不经过我直接卖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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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你们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仅以丈夫的名字登记,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丈夫没有征得您的同意,也不能擅自将房产出售。除非您们已经离婚或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否则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您和丈夫。因此,建议您尽快与丈夫沟通,了解其购房的具体情况和目的,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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