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份与勒泰购物广场签订了店铺租赁合同,合同期从9月20日开始,然而勒泰城的开业先后延期4次,至今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所以承租方要求解约。但是勒泰城仅答应支付租金,物业等费用,拒不支付我签订合同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4500。我想问下这合理吗
2024-07-22 07:33在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或退还保证金。如果勒泰购物中心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业日期推迟,且未及时通知承租方,那么承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返还保证金。 然而,如果勒泰购物中心并未按期开业,而是通过延期开业来解决问题,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行为。如果延期开业是由于勒泰购物中心内部管理问题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承租方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如延迟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 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双方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