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了,婚后我和我婆婆一起买了一辆车,中华v3,首付我花了25000,我婆婆花了一万,剩下的通通由我婆婆交贷款,车的名字是我的,但是孩子的爸爸想要把车要回去,我也同意给他,但是因为是贷款车我们没有办法过户,他没有驾驶证,如果出事情了,我是不是会承担责任呢?怎样才能保护我不受伤害呢?可不可以证明车是他的?
2025-01-20 00:57在您和您的前夫离婚后,您和您的婆婆共同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车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该车辆应被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父亲要求将车辆归还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孩子父亲沟通协商解决,看是否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处理此事,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采取可能引起纠纷或冲突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