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夫借了我家的钱,一共借了两次,第一次是9月份左右借了十万,以转账的形式借给的;第二次是11月份借了十万,以现金的形式借给的;但是第一个欠条上面写的正式起息时间和第二次借款日期相同,中途第二次借的钱在第二年4月份还清了,第二个欠条也撕掉了,现在我姐夫去世了,没有了第二笔借款的证据,去法院打官司要第一笔借款,而且借条也在,但法院判定没有证据证明有两笔借款,所以认定我姐夫还的第二笔钱是属于第一笔借款的,请问我还能不能去打官司要回我的第一笔借款。
13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债法上的争议。首先,关于借条本身的真实性,在未被撕毁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关键在于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借款的事实和金额,并且这些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您主张的第一笔借款。 如果您认为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第一笔借款的存在和金额,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联系债务人或债权人,请求他们提供相关记录或证言。 请会计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评估您的财务状况,以便确定是否存在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第二笔借款。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成功地证明借款事实,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例如申请公证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最终,能否胜诉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