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2015年8月 经营餐馆 向朋友借款20000元 与每月800元月息偿还至2018年10月止 对方现在要求全额偿还本金20000元 已经支付3年且每月800利息 已经超出本金很多很多 现在无能力偿还 请问可以诉讼吗 对方现在已经三番五次的来我餐饮店 影响正产经营了 可以告他吗 对方每月所收月息 是否属于高利贷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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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高利贷,您可以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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