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离异的妈妈,有一个五周零两个月的男孩,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小孩的抚养权归男方,我就付抚养费每月1500元,另外小孩的学费,看病医药费,还有奶粉费都是一人一半的,由于爸爸上班比较忙,小孩就由奶奶照顾,但是由于最近奶奶身体不好没有精力再去照顾小孩,他就和我商量叫我每天下午4点去接小孩一直到他下班回来为止时间大概到晚上九点这样,我说我要上班4点来接那是做不到的,我就提出建议要么就是去找个另临时工就管几个小孩,我下班了再去接小孩一直到他下班为止,费用我们到时候平分,他就很气愤,说这样不行说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抚养义务,真的是向他说的那样吗?
2024-12-17 11:1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父亲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需要额外的帮助或特殊护理,如医院治疗、特殊食品等,这些费用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关于您的提议,即找一个临时工帮忙照看几个孩子并让您可以按时接他们回家,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和对方之间存在明确的约定,按照该约定行事可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如果孩子确实需要额外的照顾和支持,您可以考虑寻求社会服务帮助,例如儿童福利机构或家庭支持组织,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福祉得到妥善处理。重要的是要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尽可能地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总之,您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需求。通过协商和沟通,可以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