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咨询一下,最近我们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诚意金时只签了老公的名,现在销售说房产证上就只能是老公的名,那还算不算婚內夫妻财产,老公个人有没有权私自处理这套房产,有没有必要想办法加上我的名呀!
2024-12-17 11:36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所关心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 在法律层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购房时仅签署了丈夫的名字,该房产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法律上,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被视为配偶双方共同所有。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协商。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是否有其他解决途径,例如通过调解、仲裁或其他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