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情况:婚前有一个按揭房,男方还房贷,男女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女方生活自理,男方在婚内生病入院,费用男方自行承担的(男方购买社保和意外险了的)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住院的一半费用。问:按揭房的增值部分如何认定?没卖房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可以认定增值部分?男方已报销的费用是不是不算双方债务?女方婚内由于母亲生病入院,(女方父亲没有收入来源)女方所欠的外债是否属于双方债务?
2021-05-09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