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投资人,注册弄了一个分公司,请我过来做分公司的负责任人兼总经理管理公司,公司是做理财贷款方面的,然后现在总公司出现问题,到处查,我在的分公司也出现了问题,现在分公司投钱的客户要求退款,法人代表不是我,是总公司的人,现在到处都在查,如果总公司负责不了,我是不是有什么刑事责任?因为分公司的客户要求退款然后已经报警了,(分公司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投资的,叫我来做总经理负责人)
2025-10-08 14:45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首先,作为投资人的分公司负责人和总经理,您在处理与客户的纠纷时应该谨慎行事,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因违法行为导致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者故意造成他人损害等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如果您的分公司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例如非法集资、诈骗等。 然而,您提到的问题中没有明确表明分公司是否已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因此无法判断您是否有刑事责任。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当前的挑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