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异三年多,小孩子分给男方,但是男方一天都没带过小孩,小孩从离异到现在都在女方生活,一分钱都没给女方,现在女方要小孩抚养权,但是男方百般刁难,还要女方出机票来回让他回来,女方同意。现在男方又不回来办抚养手续。请问这样可以去告他吗?
2024-10-20 14:32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尽此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监护关系。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女方已经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没有尽到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并且男方也不同意履行这一义务,那么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男方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此外,由于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行为,因此女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从而剥夺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权。 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