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有地,一直给我叔叔种,我爸爸把地送给他了,我还可以要回来吗
回答数:714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无权擅自占有或使用。因此,您父亲将土地赠与他人,并不代表该土地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要求归还该土地,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您的合法权益。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98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14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