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2015年11月离婚的当时离婚协议书上写着10万块钱由男方偿还女方在三年内还清可是现在已过当初的约定还没还应该怎么办,每次叫男方还钱的时候她总是有各种理由来推脱
2025-04-23 17:57您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个人债务导致家庭财产受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就共同债务达成调解或者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或全部义务,那么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约定还款,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未偿还的共同债务。同时,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剩余债务并支付利息。 此外,也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争议,但需要明确的是,协商应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采取极端手段影响他人声誉和生活。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