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南省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大石庄的村民,2008年买了村小组的一块地皮,大约一千二百多平方米,花了十二万四千元,当时只有一个购买合同,我今年在此地皮上盖了三百多平方米的厂房,主要是临时的彩钢瓦结构,结果村委会就叫我交每个平方35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一共要交一万多元,村委会管土地的就跟我们说最少交一万,我们就去当地街道办事处规划中心问,他们说不归他们管,我们又找到国土局,国土局说我们这块地不属于农田保护区,可以建盖,最后我们还是找规划中心,他们说跟我们办成临时建筑,两年一检,他们规划中心会跟村委会对接,昨天就接到村小组电话叫我们这两天要把钱交了,不交他们就往上报,到时候就弄成违章建筑处理
2024-09-11 06:03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和相关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占、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关于您提到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这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改善土地利用环境和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如果您认为该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建议您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等。 另外,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村委会要求您缴纳每平方三百五十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这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对这一规定有疑问,建议您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依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对于临时建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建造。如果您已经按程序进行了审批,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则无需担心被罚款或其他处罚。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政府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