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回复一目了然,非常感谢!我再问个问题,在楼上漏水的问题上我是百分百的受害者,如果走法律程序我是肯定的胜诉方吧?那么,是不是败诉方必须承担我的诉讼费用呢?另外,漏水发生时我在外地,我委托亲戚来帮我处理此事,当天夜里她们几乎一夜未眠,然后还帮着折腾了好几天,我有付费给她们也是合情合理的吧?这个费用支付是纯属个人对个人的,数额有说法吗?2000元亲戚给我打收条就可以吧?
17天前在处理楼上漏水的问题时,您作为被告一方可能面临一些挑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确为漏水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并且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通知业主,您可能会被视为部分责任者。这可能导致法院判决中对您的不利结果。 关于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败诉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诉讼费用。因此,如果您的案件最终被判输,您确实有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 至于您支付给亲戚的费用,是否应该视为个人对个人的性质以及具体金额的问题,取决于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您与亲戚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雇佣关系或其他形式的雇佣合同,则支付的费用可以被认为是工作报酬的一部分。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合理的工作补偿,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官进行裁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