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哥哥2016年5月离婚,在离婚协议时签好把房子转给儿子,儿子由母亲来管,今年21周岁,但是离婚后孩子始终不和父亲联系,所以我哥想撤回财产协议,您说可以吗?
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转移条款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发生争议,并且子女抚养权归属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想要撤销或变更该部分协议,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协议内容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 此外,由于您提到您的哥哥已经同意将房产转给儿子,这可能意味着他在签订协议时可能存在误解或缺乏理解,因此在考虑是否要撤回协议前,建议他先仔细阅读协议的内容,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父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也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