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走了,写了遗嘱把房子留给我儿子,钱留给我妈了。还找律师盖章了。这有生效吗?还写了一份老妈养老协议,让我每月给2000,说她有3间门市房子给我们做生意。我都给了她2年钱了。以后不给了行不行,还有2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
2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遗产继承和赡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嘱中关于财产分配的条款应当得到公证人或律师的见证并进行登记,以确保其效力。因此,您父亲去世后所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确认。 至于关于您母亲要求每个月给您2000元作为养老费用,并且承诺提供3间门面房用于生意经营,这种约定需要通过协商达成,并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权利义务。如果这份协议已经被证明是有效的,则可以被视为合法的合同关系。但是,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道德伦理,那么就可能导致纠纷。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按照遗嘱的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对方没有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