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不了工伤可向单位提出哪些要求
2025-09-03 21:20《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认为自己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你有权要求认定为工伤。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并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此外,你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