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17年前当村主任时,给村建设买东西欠3000元,内容是写的给村里接电买的材料,欠款人写的是他自己,但没盖村里公章,现在人家起诉了,怎么办?自己可以不还吗
2024-09-06 14:5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债务纠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证据。这有助于明确您的权利范围。 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您可以向他们解释事情的经过,并说明您的立场和理由。 如果协商未果,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法院的介入下,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您的清偿能力以及债权的真实性。 在诉讼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搜集并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如果确实无法协商或调解成功,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