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年,男方因女方找男朋友,而且宝宝过来住的时候,随着男方的宝宝一起叫爸爸为由,拒绝女方探视权,小孩不让见,电话也不接,现在女方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宝宝可以吗?
3天前在离婚后两年内,如果一方拒绝另一方行使探视权,这可能构成对对方权利的侵犯。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您的行动是合法和合理的。 首先,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了解拒绝探视的原因。有时候,这可能是由于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或者因为孩子的安全担忧而造成的。如果沟通失败,那么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 在法律上,探视权是一种基本的权利,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探视权被侵犯了,您应该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