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分居3年2个月,无法共同生活,有一个女儿6岁4个月,现在跟姥姥生活一年了,之前都是跟妈妈生活的,协商离婚行不通,女方想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结婚 7 年 分居3 感情
3天前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在本案中,您提到夫妻感情不合,已经分居3年2个月,并且有一个6岁4个月的女儿需要抚养。此外,您还提到双方曾协商过离婚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将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夫妻的感情状况、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等。在您的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通常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成长环境、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双方对孩子的照顾情况等。 因此,如果您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便更好地维护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