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爸爸和小三同居,并有一个孩子。爸爸和小三在外地共同经营了一家餐馆,并且以小三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妈妈是癌症患者,且家中欠了很多外债,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还在上学。请问妈妈起诉离婚,该如何获取最大的权益。
3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存在与配偶之外的人同居、购买房产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了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对子女教育、生活造成影响,法院可能会支持另一方的离婚请求。但是,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由于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同时,考虑到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因此,最好是在得到专业人士的建议后,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