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前见了一个网友,并且在她家发生了关系!事后让我给她买东西!我就说过几天吧!也许工作忙就把这事忘记了!现在她在网上说告我强奸,两人都是一个小区的。她同意我才上去的,她现在以身体不适。说要告我强奸
4天前关于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任何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则被认为是自愿性的,不构成强奸罪。 其次,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女子同意您的行为,那么即使她后来声称身体不适并表示愿意起诉您,也不能作为拒绝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此外,即使她在网上发布消息称自己遭受了性侵犯,这并不意味着她已经满足了刑事诉讼的要求。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积极应对,尽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为自己辩护。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该女子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