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十几年向银行分几次共贷款1万多块钱,其中有大部分是我父亲签字贷的款,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在贷款期限内没能还上,银行在这十几年也没找过我,但在14年却又来找我让我还钱,可银行只拿了张纸上面写着某年某月贷多少,某年某月贷多少,数额加起来有3万多块,并让我按这个数字立个借新还旧的字据,我觉得钱数不对要求银行提供原始票据,银行却说让我先签了字然后拿这个去联社也就是上级部门换原始票据,因为是正规银行我相了,可后来怎么也不给我原始票据,最后却拿了张盖有我私章的票据,可我从来没刻过私章,可见是伪造的,银行现在单方以我签的借新还旧的字据起诉我,而且借新还旧根本没有实际资金往来,请问银行这样做合规合法吗?
2024-10-15 11:4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借贷纠纷和票据伪造等问题。首先,您应该保留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其次,您可以尝试联系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如人民银行)寻求帮助,他们通常会介入此类案件并调查是否存在虚假证据或不正当行为。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