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婚姻财产问题想咨询下。具体情况是:我和我的未婚妻还未打结婚证(即将去打证),但我现在(婚前)个人名下有一套按揭的房子,如果我们打完证,我以个人的名义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房贷归还后将尽快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未还清银行贷款暂不能加名字),承诺打完证已结为夫妻,现虽然房子户主是我一个人,但我愿意让女方持有一半,签字盖手印,请问在法律上有作用吗,生效吗?谢谢!
2024-08-22 14:00您的咨询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婚姻法、房屋产权和债务处理等。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婚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未婚妻可以协商一致决定房产是否属于共同所有。 购房协议与承诺书。如果你们已经就房产的归属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您愿意承担还款责任并将房产过户给对方,这通常被视为一种有效的书面协议或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口头承诺并不能取代正式的法律文件。 公证与变更手续。建议您考虑通过公证方式确认上述协议的有效性,以便将来遇到争议时有据可查。此外,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确保所有相关手续齐全,如税费缴纳、产权转移登记等。 债务处理。关于房贷问题,您可以与金融机构沟通,了解是否有特定条款要求借款人配偶共同偿还债务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未婚妻同意分担房贷,那么在未来的离婚诉讼中可能会对这一部分债务的负担产生影响。 总之,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规划。同时,确保所有的协议和文书都是经过认真思考和准备的结果,以免在未来出现问题时后悔莫及。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