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外婆有4个子女,4个子女相互关系不好,外婆年纪大了,原来子女商定每个月每个子女轮流服侍一个月,医药费两个儿子平分,有一次外婆生病小姨夫为了讨好小舅舅说医药费大家平分,我公婆六十多岁没有退休工资,公公前几年的了胃。,还有一个小儿子29岁没结婚,也没房,请问我公婆是必须要拿医药费吗?如果公婆拿不出作为大儿子有没有义务替父母出医药费?
2024-10-27 13:21首先,关于您的问题中的“医药费”这个概念,通常指的是用于治疗疾病的费用。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公婆需要支付医药费,那么他们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家庭内部协议来决定是否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 在中国,医疗费用的负担通常是按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分配的。例如,在一些情况下,一个家庭可能会通过签订一份家庭契约或协议来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医疗费用分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公婆无法支付全部的医药费,您可以考虑与家人协商,看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帮助他们支付一部分或者全额。 此外,关于您提到的大儿子是否有义务为父母支付医药费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家庭内部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无条件地承担所有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大儿子能够提供经济支持,并且他愿意承担这部分责任,那么他可以被视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先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家庭内部协议,然后与家人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以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在任何决策过程中都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