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租客,与房东签订好一年的租房合同,在合同没到期内我们不租房子了,然后我们佩服了押金,房东验房是发现空调打不开了,水池有部分开胶,和房子的地板有点起皮,原因是租房时这些问题都是有问题的,我们也只是作为办公室使用,就没太在意地板的好坏和水池的问题,答应房东空调可以修好,水池原本就有开胶,地板的损耗不可能跟以前一样,房东在扣除我们押金的同时还需要我们赔付3000元作为维修金,不然就起诉我们,当初我们是以公司的名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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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到期,你们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而且承租人有保护租赁物的义务,承担维修费用是合理的,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可不可以协商减少一下费用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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