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一个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工作,现在考取了其他地方的事业单位,目前正在办理离职手续。但是现在的工作单位以工作时签订的合同为5年,现在离职的话才工作3年为由,要求我缴纳2万元的违约金,否则无法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合理吗?应该缴纳这2万元的违约金吗?我们签订聘任制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违约金,也没给我们说过违约金的事情,人事给我的解释是属于单位自己制定的违约办法,不交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回答数:352
建议您与当地劳动局投诉处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12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549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