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爸爸离婚八个月了,当时是民政局离的婚,因为我一个人打工挣的工资少所以没有要孩子抚养权,这大半年过去了,每个月我能回去看两次孩子,可是每次看到孩子我心都痛,因为男方把孩子送到他家老人家里,孩子是女孩五岁上幼儿园,老人住的是平方,条件不好,不能好好照顾孩子,我给孩子买去的衣服都不给孩子穿,让孩子穿的是从别处捡来的衣服而且还不讲卫生,大三伏天还给孩子穿长袖衣服,给孩子弄了满身的痱子,我看到眼里疼在心里,我自己有套房子在城市,孩子在农村,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我去法院起诉能胜诉吗?我真的好想要回抚养权,因为每次孩子都会哭着和我说妈妈带我走吧!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我真的好痛苦!
17天前关于您所面临的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联系当地的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以及您与孩子的共同生活情况的记录。 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要求改变原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 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之前,请确保您已经收集足够的证据,并且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同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希望您能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