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多年了有一儿一女,儿子十七,女儿七岁,我女儿出生时因病欠下十于万,加上我欠的共二十多万元外债,我爱人提出离婚,夫妻关系恶化,请问债务怎样分配,儿女怎样善养。
20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您和您的妻子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平均分割,包括用于抚养子女的费用等。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父母有平等的抚养权,具体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年龄、性格特点、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等。建议您可以与配偶协商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请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离婚前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诉讼依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