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女方,因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感情,导致生活状态差,孩子三岁,房子婚前婚后各一套,一套还完贷款,一套正在还一年了,车是女方的名字,刚分期半年了。男方可以离婚,只给车
2024-11-25 11:50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对方已经结婚多年,并且有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然而,双方的感情状况可能确实存在问题,但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请求。 关于车的问题,由于该车是女方的名字,且仅使用了一年的时间,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您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至于其他财产,如房屋和房贷,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解决。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确保证据充分,同时尊重双方的权利和情感。如果您对具体问题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