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林地被村文书变成集体,未召开村民大会,利用行贿欺骗等手段将一千多亩防护林承包给二十多年不在的本村人,而且未经公示,全体村民都不知情。 请问律师这样的合同能否有效,怎样才能收回本属于村民自己的合法财财产谢谢!!
2025-03-25 20:44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民对集体土地享有使用权。因此,在没有征得政府或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土地的用途和性质。 其次,如果该合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如行贿等行为,则该合同可能无效。在实践中,许多非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因此,建议您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帮助您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争取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