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学校与其他同学课间玩耍时,互相打闹。不小心碰到对方,对方躺地后说腿疼。父母被道教到学校后进行商议说先治病。然后到乡当地医院进行治疗,花费费用6000元。6000元中包括被撞孩子家长听信偏方购药费用购药费用。前些天,到医院进行拍片检查,医生说已无大碍。在家多走几步就可以正常行走了。然后现在孩子的父母让我们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然后现在孩子的父母让我们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他的孩子在生病期间的营养费,还有孩子变胖以后的减肥费。我们认为非常不我们认为非常不合理。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胜诉
2021-01-0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