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借的钱,借了10000,现在有条子也有签的字,但是忘了到底借没借。这个钱还算数吗?
2024-08-30 16:33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你确实没有借这笔钱,那么你不需要偿还任何款项。如果借款属实,但对方忘记写欠条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款存在,则可能构成无因管理,即他人不得以自己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而要求赔偿。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进行裁决。同时,在借贷过程中应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记录和口头协议,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总之,要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纷争,最好是在发生争议之前就明确借款事宜,并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