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农历三月十七日被人借走五万元,约定好的月利息是两分五到2014年十二月十七日归还,但是借条未标明利息只是口头约定。借款人的叔叔作为的担保人。到期还款后电话催过,但是借款人都各种理由推脱,自己也太在意也不懂法律知识,都不知诉讼有时效,所以导致至今都未归还一分钱,借款人目前还是推脱没钱。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钱还拿的回来吗?上诉能赢吗?麻烦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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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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