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起诉我前夫,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们离婚的时候说好一月给孩子500元抚养费,孩子随我生活,我们是2011.4.1日离得到现在他也没给我孩子的扶养费,刚那会儿也是断断续续的给过我就算一年的吧!以后就没有给了,我能要吗
2025-03-20 02:20你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定的抚养费数额,并且该约定得到了法院的认可,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你提到的“断断续续”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你的主张,因为法院可能会认为你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收集更多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此外,如果你已经尝试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比如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最后,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一定要谨慎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