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年多了,离婚协议书上协议:两个孩子,大女儿跟我,小女儿跟父亲,我们共同的房子归他,他应付我十万零五千,可他只给了一万零五千,现在打电话不接,躲着我,不给钱。我现在大女儿上大学,负担特别重。想寻求法律援助,可听朋友说费用要一万左右,官司打赢了,对方如果还不给钱,还要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自理。我想问:我履行了我的义务,而对方没有履行,躲着,这样我就没有办法了吗?
2021-06-1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