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相撞,对方从后面撞到我们左手把,自己电瓶车摔倒面部朝下,当时我们是正常的行驶中,但是我们没有受伤,现在她左面部骨折,需要开刀手术,她是外地户口,押金要4万,眼角缝针,现在她要求我们付全部医疗费用,警察现在让私了责任也未分,对方现在还要做伤残鉴定,请问下这个骨折符合做伤残鉴定么?要是打官司按这种案例一般会怎么判?受伤当天我们还把对方送医,当天所有门诊费用都是我们出的.
1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左手和脸部受到了伤害。如果您的伤势严重,可能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并且可能会导致一定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关于伤残鉴定的问题,这通常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他们会对您的伤情进行全面评估,并给出相应的评定结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符合伤残标准,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出伤残赔偿请求。 至于责任分配方面,警方可能尚未做出明确的责任认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私下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给法院审理。 最后,如果您的伤情确实符合伤残标准,而对方不同意赔偿,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如何判决,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庭的裁决。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