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院子住了十多年了,原来这里是荒场。现在孩子大了,想给他翻新一下,可大队给乡里说不是我的宅基地,土地所不让我盖新房。村领导班子从上任以来就没任何人批过宅基地。请问您我的房子还能盖下去吗?我该怎么办呢?拜托给指条路子
2025-02-27 21:23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专属权利,不得转让或者买卖。因此,即使您的房屋是几十年前建造的,也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如果您想要对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和维修,可以考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证,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然后,您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您的需求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审批通过,您就可以按照规划进行房屋改造和维修。 此外,建议您与村委会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