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房子拆迁,房屋都是村里自盖房,无房产证。拆迁后获赔3套房和17万拆迁补偿款。所有手续都由儿子办理,署名也都是儿子。拆迁房要明年才交工,我和儿子儿媳在外租房住。在儿媳生完孩子3个月后儿子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现在拆迁款全在儿媳手中,拆迁安置房手续也都在儿媳手中,请问拆迁房的归置问题,是属于儿媳还是属于我?谢谢!
2024-07-16 13:0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遗嘱效力以及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等。首先,由于您提到的所有手续都由您的儿子办理并署名为他本人,这表明您与该房产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建造,则应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然而,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该房产为您的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争议。 此外,如果您对遗产分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遗产规划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他们可以分析具体案件情况,帮助您确定哪些权利可能受到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此类款项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各个受益人。如果涉及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公正判决。 总之,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便得到最准确、最全面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