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院已经受理我们的交通事故一案,但是现在我们把医院的发票原件弄丢了,医院也不给补办或者加盖公章,我们只有复印件,在审理过程中担心被告一方会提出异议,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非常焦虑,万分感激!
2025-04-19 03:57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情况。如果医院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可以尝试向医院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出具证明文件。 如果对方坚持认为原件丢失,但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处理。此时,您可以考虑申请法院调取原件。 一旦法院收到原件,应立即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法院决定立案,您应当积极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应对后续的诉讼程序。 在此期间,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法院的进一步指示和处理结果。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