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方什么都不要,而起诉离婚,可以吗
7天前在法律上,一方不提出任何财产分割要求的情况下起诉离婚,并不会被视为一种特殊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一般会支持双方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行为,如虐待家庭成员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行为,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另一方因为身体状况或者经济条件等原因无法承担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病或意外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为了照顾其生活起居而自愿放弃部分财产分割请求等。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一方不需要分担任何财产分割责任,但仍然需要对其他方面做出相应的让步,例如孩子的抚养权、居住地选择、赡养费用等。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