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结婚三年了,就在过年和老公彻底吵翻了。谁也不理谁。。。现在我老公在派出所报案了,如果我先谈我要给他们家六万还要每个月给我女儿六百元抚养费,。。要是他先谈就给我六万。。。。主要我们没有结婚证。
17天前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你与你的丈夫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事实婚姻,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来处理。此外,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数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最后,建议你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