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执行的案子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限高。他通过变更公司法人,向法官提出解除限高申请。法官在未通知我,未征求我的同意下,直接解除了被执行人的限高。问:1.公司法人变更,原被执行人为法人本人(自然人),他的被执行人身份自动消失吗?2.法官可以根据对方公司法人变更,将被执行人的限高令不经我的同意撤销吗?3.如果我申请执行的案子终本,被执行人的限高令会撤销吗?
2025-10-09 18:52关于您的疑问,以下是我的解答。 公司法人的变更并不会直接导致原被执行人为法人本人的身份自动消失。原被执行人的身份是基于其作为被执行人的地位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 法官在作出解除限制高额度决定时,确实应当首先考虑是否需要事先通知您并获得您的同意。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通知当事人或其他相关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基于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通知您。 如果您的案件最终被裁定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则意味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或人身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并未完全解决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的限制高额度可能会被撤销,但这取决于具体判决结果以及法院的具体规定。